
年报数据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天夏智慧其他应付款1.44亿元,其中往来款余额8722.71万元,较期初增加8710.60万元,备用金余额358.16万元,较期初增加354.98万元,其他应付款-其他款项余额5277.45万元。此外,深交所要求天夏智慧详细说明大额其他应付往来款的形成原因、发生时间、商业实质,相关交易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董监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补充披露上述其他应付款中其他款项的主要内容,以及报告期内大幅增加的原因;补充披露备用金的具体性质以及本期大幅增加的原因。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中心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赵庆明称,今年金融委将紧紧围绕两大主线,一个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一个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网贷风险处置为第一议题此次金融委召开会议,在8月下旬这样的时间节点,把网贷平台的风险处置作为首要议题,并且会议的目标非常明确,不是泛指互联网金融,而是网贷平台。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说明近期各地网贷平台出现的危机,已经引起了国务院以及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因为长达10年的牛市、减税所得以及投资盈利,拥有巨额现金的不止巴菲特一个,而有的公司早就开始进行回购操作,美国银行2700亿美元回购操作将股价推高了22%,轻松抵消投资基金撤离造成的缺口。某种程度上,这也呼应了柯莱梅尔的论断:超大型的公司有能力主导公司市值。但这并不意味着千亿市值俱乐部成员百年不变,往往影响这些大盘股的因素,是时局、是风俗等宏观因素。
近5亿元的逾期未缴税金蕴藏的风险也受到深交所关注。2018年末,天夏智慧逾期未缴税金高达4.92亿元,且计提了5615.82万元的税款滞纳金。对此,深交所要求天夏智慧补充披露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以及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夏科技)、重庆天夏聚盈科技有限公司和西藏智天夏科技有限公司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缴纳政策,以及三家公司报告期内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情况,增值税缴纳情况,以及天夏智慧报告期内应交税费余额、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勾稽关系;结合天夏智慧的资金流情况,详细说明未缴纳税金的原因,并补充披露该事项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详细说明上述逾期未缴税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存在被税务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风险。
许可期内使用费为零元许可期内使用费为零元重要的事说三遍。而2015年2月和6月,上市公司为了发债、增发融资,控股股东均作出了《专利实施许可的承诺函》的公告,东旭集团做出以下承诺:东旭集团在未来取得其他未包括在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与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相关的专利后,将完全按照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条款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光电、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签订无偿的专利许可合同。东旭光电本次成功发行公司债券后,债券存续期内,无论东旭集团是否控制东旭光电,承诺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到期后,东旭集团仍将根据东旭光电的申请,无条件按原合同条款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光电、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续签专利许可合同至债券存续期满。
其间,公安部将缉捕涉嫌犯罪的网贷平台嫌疑人列为当前“猎狐行动”的首要任务,派出多路工作组,实施专项追逃,已成功从泰国、柬埔寨等16个国家和地区将62名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取得显著成效。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呈现以下主要特点:多发高发,2018年6月以来,一些地方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投资群众集中报案,案件高发态势凸显;欺骗性强,犯罪嫌疑人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触犯“为自身融资”“归集出借人的资金”等禁止性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虚构投资标的、肆意占有挥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逃匿现象突出,调查发现,平台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在案发前失联、逃匿的就超过百人,其中部分已确认逃往境外,有的甚至提前办理好第三国证件,为潜逃跑路做好准备。